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薑婉之死在了高考結束的那個盛夏。

而她寫下的暗戀日記。

在時隔十年後,才終於寄到了她喜歡的人手裡。

……

夏季的楓城,蟬鳴不止。

薑婉之剛走進教室,一本厚實的書便迎麵砸了過來!

“你這個殺人犯!白眼狼!還好意思來學校上課,滾出去!”

“想不通你怎麼還有臉來學校!自己跟街頭混混一起玩,害得周淮川的爸爸以為你發生危險去救你,結果被混混連捅十幾刀慘死街頭!”

“冇想到你卻連出庭給許叔叔作證都不願意,竟然直接玩失蹤逃了!”

“你讓許叔叔那麼好的人,從英勇救人變成蒙冤而死,你良心不會痛嗎?”

隨痛意而來的,是同學們一陣陣謾罵聲。

薑婉之喉嚨一緊。

她沉默來到了自己的座位邊,課桌上被刻滿了‘殺人犯’‘賤人’等刺眼的臟話!

就在這時。

教室門口,一名高大清雋的少年走了進來。

正是周淮川。

原本還在謾罵的同學忽然都噤聲了。

薑婉之忍著心臟的鈍痛,下意識朝他走去,開口解釋:“周淮川,我那天不是冇去,而是我發病被送進了醫院,搶救了三天三夜……”

聽見薑婉之的話,周淮川的腳步停住。

可他從前那雙永遠對著她彎彎笑的眼眸,此刻隻剩冰冷的恨意。

他輕扯唇角:“是嗎?那你怎麼冇死在手術檯上呢?”

薑婉之臉色一白。

是啊,她怎麼冇死在手術檯上呢?

一週前她放學路上,被混混堵在巷子裡。

是周淮川的爸爸以命救了她。

事後由於冇有監控,那些混混居然反咬一口說是許叔叔欺負他們,他們隻是正當防衛。

而薑婉之這個受害者,是唯一的證人。

偏偏她在開庭當天心臟病發被送進了搶救室。

最終,由於她這個受害者冇出庭作證,那些混混最終被判防衛過當,居然隻用進少管所三年。

他們說得冇有錯,是她害死了許叔叔。

薑婉之紅著眼,卻隻能吐出一句:“對不起……”

上課鈴聲響起。

周淮川提著書包,繞開她回到最後一排座位坐下。

一整個上午,冇有一個人跟薑婉之講話。

直到中午,薑婉之來到食堂打飯。

這是她第一次自己來打飯。

從小到大,都是周淮川護著她,替她打飯的。

周淮川從前總是說:“林妹妹,你這小身板,彆被擠成肉餅了!有哥在,就不會冇你飯吃!”

因為她身體不好,周淮川總是喊她‘林妹妹’。

他將她比作林黛玉時,大概也冇想過她真的會跟林妹妹一樣,活不過17歲吧。

恍神間,外麵忽地傳來同學的驚呼。

“快!快去喊老師!”

“1班的周淮川瘋了!他逃課去找校外混混打架,打完這批人就找下一批,都要打出人命了!”

一聽見這話。

薑婉之神色一驚,頭也不回往外跑了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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