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歲的女醫生強上73
歲老頭,新聞登上頭版頭條。
事件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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歲的女醫生就是我。
母親確診癌症後,我毅然辭去工作回家照料。
表哥得知後,將同樣身患癌症的姨夫送到了我家,求我一同照料。
半年內我儘心儘力,姨夫癌細胞奇蹟般地減少。
親友們相聚時,紛紛讚揚我能乾孝順。
可不料,姨夫此時站了出來,當場爆料我平日裡虐待他,食住條件更是豬狗不如,撩開衣服放言一身的傷都是我打的。
後續,他將我告上了法庭,說我欲對他行不軌之事!違背倫理綱常,妄想做小媽,奪遺產!
我被輿論抨擊,自證無果,母親也因此病情加重,不幸離世。
在母親的葬禮上,我被不明真相的網友一刀捅死。
我死後,表哥把這一切都說成罪有應得!
他拿出了一份“委托書”,上麵竟有母親的親筆簽字,我家的遺產因此悉數落入表哥手中。
再睜眼,我重回到姨夫來我家的這天。
罪有應得?
這一世,你們就親自感受一下真正的罪有應得!
“表妹,辛苦你照顧我爸爸了,這個月的生活費,我已經打到你卡裡了,有彆的需求,你儘管說。”
看著群裡表哥孟尋的話術,再看看他私下轉賬的
800
元。
我終於確認我重生了。
“800
元
24
小時照顧一個癌症患者”聽上去和營銷號標題一樣可笑。
上一世,表弟知道我辭職回老家照顧母親後,當天就把自己爸爸送到我這裡。
說我是醫生,比普通人更專業,還是自家親戚,他放心。
一個月給我
800
做生活費,美名其曰“小城市開銷不大,一個老人,夠吃喝了。”
可在這個小城市,一個
10
小時的護工市場價就要
6000。
可畢竟是自家長輩,去世的姨媽待我如親閨女一般,和我母親感情最是要好。
我又怎能拒絕。
姨夫就這樣住進了我家,姨夫一開始客客氣氣,還幫著做家務。
當他得知自己兒子每個月會給我打生活費,便在家裡做起了大王。
指揮我給他手洗衣服,指揮我媽做菜掃地。
當時就覺得怪,可畢竟是個病人,我和媽媽也都不計較。
半年下來,姨夫能跑能跳,我自己卻累出了腰病。
我從不抱怨,隻要親人身體好了,我累點冇事。
誰曾想,他卻散播我虐待他的謠言,讓我在親友之間失去信任。
更是以“強j”罪把我告上了法庭。
直到死前我都不明白,我到底哪裡得罪了他。
表哥和姨夫說我:“這種大奸大惡之人!死是罪有應得!”
重來這一世,我要把這些罪,還給真正的惡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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