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錄 大字 小字 背景 關燈

-

1

35

歲的女醫生強上73

歲老頭,新聞登上頭版頭條。

事件中

35

歲的女醫生就是我。

母親確診癌症後,我毅然辭去工作回家照料。

表哥得知後,將同樣身患癌症的姨夫送到了我家,求我一同照料。

半年內我儘心儘力,姨夫癌細胞奇蹟般地減少。

親友們相聚時,紛紛讚揚我能乾孝順。

可不料,姨夫此時站了出來,當場爆料我平日裡虐待他,食住條件更是豬狗不如,撩開衣服放言一身的傷都是我打的。

後續,他將我告上了法庭,說我欲對他行不軌之事!違背倫理綱常,妄想做小媽,奪遺產!

我被輿論抨擊,自證無果,母親也因此病情加重,不幸離世。

在母親的葬禮上,我被不明真相的網友一刀捅死。

我死後,表哥把這一切都說成罪有應得!

他拿出了一份“委托書”,上麵竟有母親的親筆簽字,我家的遺產因此悉數落入表哥手中。

再睜眼,我重回到姨夫來我家的這天。

罪有應得?

這一世,你們就親自感受一下真正的罪有應得!

“表妹,辛苦你照顧我爸爸了,這個月的生活費,我已經打到你卡裡了,有彆的需求,你儘管說。”

看著群裡表哥孟尋的話術,再看看他私下轉賬的

800

元。

我終於確認我重生了。

“800

24

小時照顧一個癌症患者”聽上去和營銷號標題一樣可笑。

上一世,表弟知道我辭職回老家照顧母親後,當天就把自己爸爸送到我這裡。

說我是醫生,比普通人更專業,還是自家親戚,他放心。

一個月給我

800

做生活費,美名其曰“小城市開銷不大,一個老人,夠吃喝了。”

可在這個小城市,一個

10

小時的護工市場價就要

6000。

可畢竟是自家長輩,去世的姨媽待我如親閨女一般,和我母親感情最是要好。

我又怎能拒絕。

姨夫就這樣住進了我家,姨夫一開始客客氣氣,還幫著做家務。

當他得知自己兒子每個月會給我打生活費,便在家裡做起了大王。

指揮我給他手洗衣服,指揮我媽做菜掃地。

當時就覺得怪,可畢竟是個病人,我和媽媽也都不計較。

半年下來,姨夫能跑能跳,我自己卻累出了腰病。

我從不抱怨,隻要親人身體好了,我累點冇事。

誰曾想,他卻散播我虐待他的謠言,讓我在親友之間失去信任。

更是以“強j”罪把我告上了法庭。

直到死前我都不明白,我到底哪裡得罪了他。

表哥和姨夫說我:“這種大奸大惡之人!死是罪有應得!”

重來這一世,我要把這些罪,還給真正的惡人。
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