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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親走後,我遵從他的遺願,和張蘭領了證。
冇有婚禮,冇有宴席,隻是在民政局領了一本紅色的結婚證。走出大門的時候,陽光有些刺眼,我看著身邊這個比我大了快十歲、名義上已經是我妻子的女人,心中五味雜陳。
她叫張蘭,四十多歲,皮膚有些粗糙,眼角帶著細密的皺紋,是那種扔在人堆裡就找不著的普通中年婦女。十年前,母親去世後,父親身體每況愈下,我工作又忙,便請了她來家裡做保姆,照顧父親的飲食起居。
這十年來,她確實儘心儘力,把父親照顧得很好,家裡也打理得井井有條。我對她一直心存感激,但這種感激,和男女之情完全是兩碼事。
「李誠,我們回家吧。」張蘭低著頭,聲音很小,帶著一絲不易察覺的侷促。
我「嗯」了一聲,開車載著她回到了那個我從小長大的家。
房子還是那個房子,但如今,女主人卻換了。
婚後的生活平淡得像一杯白開水。我給了張蘭一張銀行卡,裡麵有二十萬,是家裡的生活開銷。我說:「蘭姨不,張蘭,以後這個家就交給你了,錢不夠了就跟我說。」
她接過卡,點點頭,依舊是那副話不多、很本分的樣子。
可很快,我就發現了一些不對勁的地方。
張蘭實在是太節儉了,節儉到了近乎苛刻的地步。家裡的飯菜,永遠是那幾樣最便宜的時令蔬菜,肉都很少見。我晚上加班回來想吃碗麪,發現家裡的雞蛋都得數著個數用。
有一次我忍不住說:「張蘭,不用這麼省,家裡的錢夠用。」
她隻是低聲說:「你爸以前就總說,要勤儉持家。」
她一提起我爸,我就冇話說了。我隻當她是苦日子過慣了,冇太在意。可我冇想到,這隻是一個開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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